牧者心聲 Pastor's Message
12/06/2009
《見証人》
天使向牧羊人報訊,他們看見了事實,「既然看見了,
就把天使論這孩子的話傳開了。」(路加福音2:17)
當談到「使徒」一詞,其意是被差遣者、但其身份是「信
差」?只傳遞信息?或有更重要的任務呢?今天很多基督徒強調我
們是神的代言者。但這代言者是「信差」或是更重要者,是一位見証人?
信差的角色只在乎宣講和傳遞信息,他無需為所傳的信息負上
任何責任。今天不少「基督徒」只扮演一個信差的角色,宣講聖經
的真理。只要將信息傳交到世人手上,我們的責任就完成了。但很
可惜我們不甘於信差的身份,很多更兼扮傳譯或傳釋的身份,那麼
他不單傳信息,他更要把信息的真意解釋清楚和正確。
近期新聞提到香港或中國對一些商品之代言人定立一些守則,
就是代言人要為所傳介之商品真確性負上責任。這是一個正確的態
度。不少名人或明星藉着知名度和群眾之崇拜而輕易担任代言人,
以收取利益,但對商品之真偽和品質卻不保証。
牧羊的人看見了事實,証明了天使的信息,於是把天使的話傳
開了。以賽亞書43:10 – 11「耶和華說,你們是我的見証,我所
揀選的僕人,既是這樣、便可以知道,且信服我,又明白我就是耶
和華,在我以前沒有真神,在我以後也必沒有。唯有我是耶和華,
除我以外沒有救主」。
在你和我的信仰生活中,是否足以作主的代言人呢?
《凌兆華牧師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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