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者心聲 Pastor's Message
10/11/2009
耶穌說 : 「我告訴你們,你們的義,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國。」
(馬太福音 5:20)
這節聖經帶出兩個問題:
第一﹒
人是否能夠為義?
第二﹒
「勝於」一詞是否相對性,或是程度性的比較?
羅馬書3:10 保羅基於詩篇十四篇指出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
有。既然如此,人又何能為善?既不能為善,又如何勝於文士和法
利賽人的義?要了解此問題,就要明白其所指。聖經論到人的義,
要從兩方面了解,一是地位上的義,其次是行為上的義。
其次序是非常重要,其關連性亦不能被漠視。
在神公義要求下,世人沒有一個可被稱為義,因我們沒有明白
的,沒有尋求神的,都是偏離正路。(羅馬書3:11-12)因此在本性
上,我們都是罪人,都站在罪人的位置上,直至基督為我們死在十
架上,寶血塗抹我們過犯,我們藉著信而被神稱為義,從此被遷到
愛子的國中。此乃地位上的義。
因信稱義的結果,必然帶來生命的改變。正如耶穌對淫婦說:
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。這是行為上的義,是得救後生命的結果。
所以約翰說從他的果子就能分別出是壞樹或是好樹。耶穌要求行為
上的義要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正是此方面。到底是相對性或程
度性,則在崇拜中回答。
《凌兆華牧師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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